南京医保零星报销政策主要适用于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能直接在医院结算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以下是南京医保零星报销政策的详细说明:
一、适用情形
南京医保零星报销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 1.异地就医:包括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学习)等情况,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 2.急诊抢救:在本地或异地因突发急、危、重病进行抢救,未享受抢救待遇的医疗费用
- 3.意外伤害:因第三人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经法律文书证实应由本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 4.其他特殊情况:如定点机构网络故障、市民卡遗失、损坏、新参保人员未办卡、在未联网的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金结算等。
二、报销材料
申请零星报销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门诊费用: 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原件(发票)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门诊病历
2.住院费用: 医疗机构收费票据原件(发票) 出院小结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急诊、抢救费用: 医药费明细清单 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 抢救需提供门诊抢救病历、出院小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生育费用: 医疗费明细清单 出院小结等
5.外伤(中毒)就医: 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调解协议书等责任认定证明材料
三、报销流程
1.线下办理: 申请人或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将报销材料送至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新六区医保经办机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江北新区)
2.线上办理: 关注“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点击“零星报销掌上预审”,上传报销材料照片。预审通过后,将报销材料邮寄至医保经办机构 还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线上申请。
四、报销标准
1.异地就医: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手续的,在异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本市非社区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按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报销。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支付比例降低20%。
2.急诊抢救:因突发急、危、重病抢救或医疗机构认为需立即治疗并出具急诊诊断证明的,在非参保地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医疗费用报销不降低基金支付比例。
五、常见问题
1.发票丢失怎么办? 可以向原就诊医院申请复印票据存根,或由就诊医院开具遗失证明,并加盖医院财务章。
2.南京本地医院看病可以申请零星报销吗? 在南京本地医疗机构就医,应第一时间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并刷卡(扫码)直接结算费用。如遇特殊情况未刷卡(扫码)结算的费用,可在结算期内,按医院流程,通过“自费发票换医保发票”的形式重新结算。
3.零星报销可以报销多长时间以内的发票? 原则上自开具发票之日起两年内都可申请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六、支付方式
报销款项将支付至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如需更改银行支付账号信息,可在申请零星报销时向经办机构申请更改。
七、进度查询
报销材料受理后,参保人可以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或“我的南京”APP的“零星报销进度查询”模块查看报销进度或报销款支付情况
通过以上信息,希望能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南京医保零星报销政策。如果有更多疑问,建议直接联系南京市社保局或相关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