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地区的政策规定,计划生育证的办理涉及不同层级和部门,具体如下:
一、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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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服务站
多数情况下,计划生育证需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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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需额外提供户籍地证明
若涉及流动人口,除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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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域指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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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要求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办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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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建议通过广西生育登记网上平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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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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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近期免冠2寸合影(双方各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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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补充材料 :需额外提供户籍地婚育情况证明。
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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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广西生育登记网上平台(jsfw.wsjkw.gxzf.gov.cn)提交申请,部分城市支持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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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服务站提交申请,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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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生育前后三个月内需完成登记,未登记可生育后补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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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办理。
建议办理前通过当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官方平台确认最新流程,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节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