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参保人可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并且年度可以变更3次,每次变更1家定点医疗机构
具体来说:
- 1.选点数量:参保人最多可以选择3家定点医疗机构。
- 2.变更次数:每年可以变更3次,每次变更1家定点医疗机构。
选点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渠道进行:
- 公共服务渠道:包括“粤医保”微信小程序、“佛山通”APP或微信小程序、“佛山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 医院渠道:参保人可携带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前台现场办理
- 社保渠道:可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窗口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选满3家后,方能办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