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取环通常是可以报销的,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相关规定:
- 参加生育保险:缴纳了生育险的女职工取环可以报销。职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取环后 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取环证明等资料。
-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部分地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取环费用也可报销。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取环作为一项医疗服务项目,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通常可纳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如珠海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本市及市外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人流、上环取环等),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 50%。
不过,具体的报销政策在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报销比例、限额以及所需材料等也会有所不同。例如,济南市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按规定报销。而襄阳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女职工取环可报销 25 元,在医院门诊直接报销。建议女员工在取环前向当地的医保部门或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咨询,以了解详细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