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后60天至180天
天津的生育津贴申请有效期限为 分娩后60天至180天 之间。用人单位需要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2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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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2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申请时需提供《天津市生育津贴申请表》、婴儿出生证明、诊断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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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拨付 :医保经办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拨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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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申请 :为了确保生育津贴能够顺利发放,建议用人单位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次月起12个月内完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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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齐全材料 :在申请时,确保所有所需材料齐全,以便医保经办机构能够快速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