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申报,按月发放
天津生育津贴的领取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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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在天津市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或终止妊娠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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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合规性 :生育或终止妊娠必须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的计划生育规定。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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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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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生育津贴申请表》(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生育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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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或《流产医学证明》(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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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身份证、生育服务证、住院费用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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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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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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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申报 :登录天津市医疗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或“天津医保”APP,按指引上传材料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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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申报 :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纸质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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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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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将发放至单位账户(一般需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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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在收到津贴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15个工作日)转付给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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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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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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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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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月发放,与产假同步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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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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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4 × 生育津贴发放天数
(2016年11月23日以后生育的,生育津贴可增加30天); -
工资差额处理:若单位已支付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标准,需将差额部分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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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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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叠加:可同时申领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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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支持线上办理异地生育津贴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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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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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申报怎么办? 可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或拨打社保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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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发放延迟? 审核不通过会收到通知,需补充材料重新申请。
以上流程及要求综合了天津市最新政策,确保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