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所需资料需根据工程类型和当地具体要求准备,主要分为核心材料和特殊要求两类:
一、核心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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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表格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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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原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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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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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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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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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资质证书及技术人员执业证明(如注册建造师证、监理工程师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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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件与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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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如自动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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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合格证(灭火器、防火门、应急照明等)及防火材料性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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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记录(管道封堵、保温材料施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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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与设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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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图纸(含总平面图、消防水/电/风系统图,加盖竣工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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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备案凭证(复印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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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要求材料(根据工程类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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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材料检测报告 (新建项目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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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法人未到场时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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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承诺书 (各参建单位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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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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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图片(含消防车道、登高面、消防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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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图标注要求(含消防车道、扑救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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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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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材料进场检验清单及燃烧性能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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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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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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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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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材料需加盖公章或法人手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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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材料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如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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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图纸需标注单体建筑名称及图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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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场景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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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可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替代规划许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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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或境外技术标准需提供中文翻译及认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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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提交前与当地消防部门确认最新要求,避免遗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