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的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 最高设计车速:具有电驱动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 25km/h,并增加超过 25km/h 时电动机应停止提供动力输出的要求。
- 防火阻燃性能:进一步加严了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电气回路、电气部件及导线等关键部件的阻燃性能要求,并对软垫材料、皮革类与纺织品类材料等不同类别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能分别作出规定。
- 塑料件使用比例:电动自行车使用的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 5.5%。
- 电动机性能:增加了电动机空载反电动势以及电感值差异系数等指标要求,确保电动机在输入电压达到最大时车速也无法超过 25km/h;同时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时转矩限值指标,允许电动机短暂地输出较高扭矩,以满足车辆短距离爬坡等特殊工况。
- 防篡改要求:分别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三个方面提出防篡改要求。电池组防篡改要求电动自行车不应预留扩展车载电池的接口或线路,并且应具有充电和放电互认协同功能;控制器防篡改要求不应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不应兼容多种输入电压模式等;限速器防篡改要求限速器无论是单独的模块,还是集成在控制器内部,均不应具备修改限速值功能。还增加了资料性附录,给出了六大类常见的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
- 整车编码标识:要求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以便在车辆发生火灾事故后,帮助相关调查人员快速识别车辆信息、溯源追查产品质量问题。
- 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一致性要求: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应具有与电动自行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并列出了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和生产一致性检验时所需的检测项目。生产企业还应建立从关键部件采购、生产过程控制至出厂检验的全面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 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将铅蓄电池车型的重量限值放宽至 63kg,以满足广大消费者增加续航里程、减少充电频次、提高安全性能的需求。
- 脚踏骑行装置:仅要求采用电助力模式的车辆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对电驱动车辆不作强制要求。
- 后视镜:除维持 2018 版标准中关于后视镜不计入整车高度的表述外,还增加了 “为保证行车安全,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 以及后视镜不计入整车宽度的内容。
- 北斗定位、通信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 建议使用年限: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该标准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实施,设置了 8 个月的生产过渡期,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2025 年 9 月 1 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