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有多位人民医院院长因违法违纪被抓,以下是部分案例及原因:
- 柳州市融水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阳剑锋:
- 在 2009 年至 2023 年期间,利用担任院长职务便利,为商人老板在药品耗材供应、医疗设备采购、救护车购置以及医院基建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个人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 2700 余万元。
- 2018 年至 2019 年,违规向 6408 名患者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共计 13.5 万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 年 4 月,阳剑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 柳州市原第四人民医院院长于向前:
- 被指控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及药房托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收取现金、银行卡及转账的方式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 111 万元。
- 法院认定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2014 年,于向前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 柳城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韦扬:
- 2008 年至 2012 年期间,利用担任院长主管医院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接受药品及医疗器械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相关人员的请托,为他们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共计 447 万元。韦扬将部分受贿款用于个人消费以及购买房产等,还为逃避司法机关查处,隐匿个人受贿款项,两次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银行办理信用卡并陆续将受贿款存入卡中。
- 柳城县人民法院于 2014 年 8 月 5 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韦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 1 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4 年 6 个月。
柳州市化学工业集团职工医院原院长胡某发,在 2000 年至 2013 年期间,利用担任院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药品购销、设备购销中提供便利条件,收受现金 180 余万元。鹿寨县人民医院原院长雷新云,在 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8 月,利用职务便利,先后 6 次将鹿寨县人民医院的公款 395 万元借给东牛堂公司,还要求医院职工以个人名义帮医院贷款 300 万元,贷款进入医院账户后又借给东牛堂公司进行营利活动,被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