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最新政策,广东省产假规定如下:
一、总天数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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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 98天 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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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奖励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额外享受 80天 奖励假,男方享受 15天 陪产假。
合计 : 178天 产假(顺产)或 208天 (剖腹产)。
二、政策依据与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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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假延长 :2024年新条例将原30天奖励假延长至80天,适用于所有符合条件的女职工,不再区分胎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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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强制性质 :该政策基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条例》等规定,属于 非强制性 ,具体执行可能因单位政策或参保情况有所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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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及多胞胎 :剖腹产等难产情况可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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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福利 :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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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产假,满4个月享42天产假。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东省官方文件及权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