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单位更新指标流程涉及多个步骤和要求,包括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等。以下是详细的指南。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 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让登记、注销登记、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或者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后,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前述车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提出申请,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
- 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特殊规定
部分情形不产生更新指标,具体规定详见《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
申请材料
单位申请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营业执照)
-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
- 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收取原件)
个人申请
- 有效身份证件(外国人请同时提供护照翻译本)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
- 登录指标调控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进行注册(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用户中心);
- 在更新指标栏选择所需申请的车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领指标;
- 取得指标后,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服务窗口打印。
窗口办理
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的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办理结束后,可现场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申请资格查询
- 单位和个人在完成车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可在系统用户中心更新指标栏“我的更新资格”中查看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截止时间,也可以致电020-83512333服务电话查询,或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服务窗口查询。
指标有效期
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无法延期。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指标使用后即自行失效。逾期未使用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特殊情形
如姓名中含有“生僻字”、“繁体字”的,须到服务窗口办理。
广州单位更新指标流程包括满足申请条件、准备所需材料、通过网上或窗口办理,并注意申请资格查询和指标有效期等注意事项。确保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办理,以避免失去申请资格。
广州单位指标更新需要哪些材料?
在广州,单位进行指标更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营业执照):证明单位的合法身份和经营状态。
-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业务时需要提供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 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明确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事项及变更信息的原因和具体内容。
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登录指标调控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进行注册,进入用户中心后选择更新指标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
- 窗口办理: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指定的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广州单位指标更新的基本步骤是什么?
广州单位指标更新的基本步骤如下:
申请条件
- 单位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让登记、注销登记、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或者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后,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前述车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提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
申请材料
- 单位: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营业执照)、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收取原件)。
- 注:通过网上办理的,无需提交相关材料,按系统提示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
- 登录指标调控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进行注册(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用户中心)。
- 在更新指标栏选择所需申请的车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领指标。
- 取得指标后,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也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服务窗口打印。
-
窗口办理
- 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的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
- 业务办理结束后,可现场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 单位和个人应在完成车辆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 部分情形不产生更新指标,具体规定详见《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 指标有效期12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无法延期。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指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广州单位指标更新过程中常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广州单位指标更新过程中,有一些常见的注意事项需要特别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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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限:单位在完成车辆转让登记、注销登记、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或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后,需在24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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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单位需准备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营业执照)、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需收取原件)。如通过网上办理,无需提交相关材料,按系统提示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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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有效期:更新指标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布次日起算,无法延期。单位应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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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产生更新指标的情形:部分情形不产生更新指标,具体规定详见《广州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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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僻字或繁体字:如单位名称中含有“生僻字”或“繁体字”的,须到服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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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流程:单位可登录指标调控网站(https://jtzl.jtj.gz.gov.cn)进行注册(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栏选择所需申请的车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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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办理流程:单位可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的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办理结束后,可现场领取指标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