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广州在退休金倒挂方面没有出台新政策。广州此前解决退休金倒挂问题的政策主要是《关于解决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的通知》。相关内容如下:
- 适用范围:适用于广州市 2006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 计算方法:加发养老金 = 定额金额 + 定比金额。
- 定额金额:根据申领养老金的时间不同有不同标准,例如,2006 年 7 月 1 日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申领的,定额金额 = 200 元 × 系数;2007 年 7 月 1 日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申领的,定额金额 = 300 元 × 系数,以此类推,至 2012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申领的,定额金额 = 800 元 × 系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参保,按《一次性缴费政策》办理一次性缴费满 15 年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其定额金额 = 申领养老金时所在时段公式计算的定额金额 - 一次性缴费依据的文件实施之日适用的定额金额。
- 定比金额:同样根据申领养老金的时间不同而有差异,如 2006 年 7 月 1 日至 2007 年 6 月 30 日申领的,定比金额 = 本人首次计发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部分的 10%× 系数;2007 年 7 月 1 日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申领的,定比金额 = 本人首次计发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部分的 15%× 系数等。一次性缴费人员不参加定比调整。系数根据累计缴费年限及申领养老金时间确定。
- 待遇对比与发放:将按此通知计算加发的养老金与穗劳社养〔2009〕8 号文原加发的待遇进行对比,穗劳社养〔2009〕8 号文待遇低于此通知标准的,按此通知标准补齐;高于此通知标准的,按此通知标准发放,高出部分转为地方保留津贴予以固化,不纳入今后的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并在 2 年内结合国家和省的养老金调整逐步冲销。
- 发放时间:2006 年 7 月 1 日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自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 资金来源:所需资金从广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
2020 年广东省有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不过,这并非专门针对广州退休金倒挂问题的政策,而是全省性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