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广东事业单位退休 “中人” 养老金补发有一定进展和相关政策规定,具体如下:
补发人群
- 2024 年 9 月份之前退休的人:属于事业单位中人,能获得过渡性养老金的补发待遇。因有些地区 2023 年以后的中人过渡性养老金还未发放到位,所以 2024 年退休的人群一般按 100% 的补发比例进行补发。
- 2014 年 10 月份以后退休的人:同样属于事业单位的中人,能获得新老方案相结合养老金的差额补发。不过不同地区补发周期不同,且每一年退休人员的补发比例也有所不同,从 2014 年到 2024 年,补发比例每年递增 10%,2024 年补发比例高达 100%。
- 2014 年 9 月份拥有工龄的人:其 2014 年 9 月份之前的事业单位工龄可计算为视同工龄,最终能按照过渡性养老金的待遇发放到位。
相关政策依据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6 号)规定,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或参保人员合法继承人)对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待遇支付标准有异议,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待遇支付标准之日起 60 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重新核定申请,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并提交申请主张所根据的文件、凭证等材料。对符合条件的,社保经办机构应予以受理复核,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告知其复核结果;对复核后确需调整的,应书面撤销原待遇核定结果,重新核定待遇支付标准,从应调整之月起补发、补扣参保人员待遇。
部分地区示例
以广东湛江为例,2024 年养老金计发基数为 9307 元,比 2023 年增加了 3.09% 左右。对于 2024 年 1 月 1 日之后退休以及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在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后会安排重新核算养老金,并进行差额补发。如 2024 年 3 月在湛江退休,个人平均缴费指数为 0.6,缴费年限为 29 年的人员,4 月重算补发时,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都有相应的补发金额。
如果你想了解更详细准确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社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