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办理医保卡的流程如下:
申领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外地人,在本市合法就业并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可以申领本市社保卡(医保卡)。
申领方式
社区受理网点
申请人可以到社区受理网点申领社会保障卡。在社区受理网点办理申领手续的,应当交验有效身份证件、配合采集相关信息,并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银行受理网点
申请人也可以到银行受理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
网上服务平台
申请人还可以在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在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申领手续的,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申请。
信息采集项目
申请人应当提供的信息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证件号码、证件类型、有效期限)、姓名、国籍、民族、性别、职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相片信息等。未满7周岁的,不采集相片信息。
信息核验
市信息服务中心会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服务银行等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及银行开户信息进行及时核验。核验不通过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制发和开通
卡的制作
申领、补领、换领社会保障卡的,市信息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社会保障卡的制作。
卡的发放
市信息服务中心依法委托邮政投递单位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
即时制发
持卡人在申领、补领和换领社会保障卡期间,急需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可以在社区受理网点申请办理临时社会保障卡。临时社会保障卡只具备社会保障功能,即时发放,有效期为60天,有效期届满或者持卡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即时失效。
卡的开通
社会保障卡经开通后方能使用。在社区受理网点、银行受理网点申请的,金融服务功能应当在银行受理网点开通;社会保障功能可以在社区受理网点或相应银行受理网点开通,也可以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2222开通。
其他注意事项
- 医保卡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不能接触磁性物体(如电视机、音响、磁性搭扣等)。
- 医保卡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
- 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医保卡不能使用时,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待故障排除后,在原发生设备故障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
- 参保人因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医保关系转出本市、死亡等终止医保关系的,参保人或其家属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注销。
以上就是外地人在上海办理医保卡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