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孕期产检假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怀孕第9个月及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产检假,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补充说明
- 产检假性质:产检假是女职工在孕期进行医疗检查的正常假期,属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假期,算作正常出勤,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工资。
- 法律依据:相关规定来源于《劳动法》第六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假期安排或实施细节,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HR部门或参考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