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
是的,职工医保和生育险已经合并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该《意见》明确提出了“两险”合并实施的具体内容,包括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服务和信息服务等。
合并实施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将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和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照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
合并实施还包括统一医疗服务管理,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将生育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生育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同时,经办管理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确保生育医疗费实现“一站式” “一单式”直接结算。
这些措施旨在简化管理流程,提高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并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