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以来多地推进的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政策,结合权威信息梳理如下:
一、合并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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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范围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将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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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缴费比例,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核心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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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并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统一征缴、统一账户管理,但保持生育待遇独立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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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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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产前检查 :与普通医疗费用合并报销,通常每年结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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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通过医保系统实现实时结算,简化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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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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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医疗服务定点管理,强化费用监控,防止不合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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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服务优化,实现“一站式”结算,减少报销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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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个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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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 :个人无需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单位按新费率缴纳两险合并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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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 :生育津贴、医疗费用报销流程简化,产前检查费用与门诊病报销合并处理。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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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与推广 :目前全国多地已开展试点,如四川、天津等地明确实施时间表,未来将逐步推广至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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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生育保险待遇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
综上,医保与生育保险已实现合并,旨在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企业负担,并简化参保群众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