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材料,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合并的,但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和遵循一定的流程。以下是详细说明:
1. 合并缴费记录的条件
- 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如果因为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前后不一致或单位填报错误等原因导致一个人有多份缴费记录,可以申请合并缴费记录
- 重复缴费:如果存在重复缴费的情况,需要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重复缴费部分金额退还单位或本人。
2. 合并缴费记录的流程
- 窗口办理流程:
- 1.参保人(或单位)向社保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合并缴费记录申请书》。
- 2.提供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 3.如存在重复缴费时段,需填写《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冲销保险费申报表》
- 网上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办“企业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合并”,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
2.社保机构根据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受理,符合条件的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3. 特殊情况处理
- 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不一致:需要提供公安局证明或有曾用名的证明,先更正错误信息后再进行合并
- 被合并账户状态:被合并的身份证号应是“暂停缴费”状态才能办理合并,否则需先办理停保或更正信息手续
4. 办理时限
- 合并缴费记录的办理时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的时间
5. 咨询和投诉方式
- 咨询电话:可以拨打当地社保机构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 投诉电话:如遇问题,可以拨打当地社保机构的投诉电话
6. 注意事项
- 退费申请:如果涉及重复缴费需要退款的,需在申请报告中注明退缴费的时段和所退单位名称、单位代码。
- 跨省合并: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需先在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再向新参保地申请接续关系
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在满足特定条件并遵循相应流程的情况下是可以合并的。如果有具体问题或特殊情况,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