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三胎政策已经放开,并出台了多项支持措施。以下是具体信息:
1. 三胎政策是否放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山东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取消了社会抚养费,并删除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的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家庭生育三胎。
2. 具体支持措施
山东各地政府为鼓励生育三孩,推出了多种奖励政策,具体包括:
(1)经济补贴
- 济南: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妇女每月可额外加发200元,直至孩子3周岁。
- 潍坊:三孩家庭可享受每月400元的托育机构保育费补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90%,并对购买商品房住宅的家庭给予契税50%的财政补贴。
- 淄博: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和普惠幼儿园给予一次性开办补助2万元。
(2)假期福利
- 济南: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且产前检查所需时间可计入正常劳动时间。
- 潍坊:女职工增加60日产假,配偶享有不少于15日的陪产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还可享受不少于10日的育儿假。
(3)教育资源
- 潍坊:2021年5月31日后依法生育的三孩可免费读公办高中。
3. 其他特殊政策
对于一些特定情况,山东还允许再生育,包括:
- 夫妻已生育两个孩子,其中有一个孩子被鉴定为残疾儿或非正常劳动力;
- 患有不孕不育,领养两个小孩后恢复健康;
- 再婚家庭,双方各自有孩子但婚后未共同生育等。
总结
山东的三胎政策不仅放开了生育限制,还通过经济补贴、假期福利和教育支持等措施,为家庭提供实际帮助,鼓励更多家庭生育三孩。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减轻家庭经济负担,营造更加友好的生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