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买保险的账户资金在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随意取出,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取出。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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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15年:如果参保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并且没有将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那么可以选择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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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定居或丧失国籍:参保人员因出国(境)定居而选择终止社保关系,或者因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而需要终止社保关系的,可以申请取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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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死亡: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余额都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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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时,以及新政策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下(如患重大疾病时),也可以提前支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买保险的账户资金在正常情况下不可随意取出,但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不足15年、出国(境)定居或丧失国籍、参保人死亡以及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下可以取出。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同时兼顾了参保人在不同生命阶段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