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医院报销政策(2025年更新)
一、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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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不同医保类型(如城乡居民、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由各统筹区政策确定,具体比例需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核算。
- 参保人员需持有县级或市级医院开具的转诊证明并备案,否则报销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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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 入院时需提供转诊证明,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医保备案;急诊或精神病患者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 同一疾病多次住院者,二次及以后仅需办理电子转诊备案,无需纸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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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省内异地就医按规定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暂不纳入辅助生殖等特定项目报销范围。
二、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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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药品(特药)
- 特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无起付线,按比例首自付后由统筹基金支付,年度限额计入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额。
- 特药费用还可纳入大病保险、公务员补助等支付范围,住院期间不重复享受特药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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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项目
- 12项辅助生殖项目(如取卵术、胚胎移植等)纳入医保,职工和居民医保首自付10%,统筹基金分别支付70%和60%。
- 部分项目终身限报次数(如取卵术限2次),个人负担费用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三、特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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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偿还
- 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按规定报销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献血证、关系证明、诊断证明及用血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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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支付范围
- 丙类诊疗项目(如肺移植、包茎手术等)、整形美容、预防保健、科研阶段治疗等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
- 工伤保险、公共卫生负担、境外医疗等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四、其他注意事项
- 急诊费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门诊费用可回参保地报销,需提供死亡证明、门诊病历等材料。
- 医保码使用:激活医保码后可免带实体卡结算,需注意防止盗刷风险。
以上政策以河南省人民医院及河南省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建议就医前咨询医院医保窗口或参保地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