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医保医师扣分规则及处理办法的最新版信息:
医保医师扣分规则及处理办法如下:
- 医保医师在诊疗时不核实患者身份,导致患者身份与社会保障卡不一致造成基金流失的;或存在门(急)诊、出入院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就诊配药无病历记录或书写不规范,无法辨认的等行为的,给予每例扣2分的处理。
- 医保医师有拒收、推诿参保病人住院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为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待遇;将基本医疗保险乙、丙类医药费串换为甲类医药费结算的等行为的给予每例扣6分的处理。
- 医保医师有编造医疗文书、出具虚假医疗证明、办理虚假住院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或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门诊、住院票据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等行为的,将一次性给予扣12分的处理。
- 年度内扣分达到2分的,给予诫勉谈话;年度内累计扣分达到4分的,冻结医保服务编码3个月;年度内累计扣分达到6分的,冻结医保服务编码6个月;年度内累计扣分达到12分的,冻结医保服务编码12个月。
- 被冻结医保服务编码的医师,冻结期满,经本人申请,经办机构考试合格后恢复其医保服务编码。第二次被冻结医保服务编码12个月的医师,冻结期满1年后,可申请恢复其医保服务编码;第三次被冻结医保服务编码12个月的医师,取消医保服务编码。
以上就是最新的医保医师扣分规则及处理办法。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相关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建议关注当地医疗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