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一、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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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单位已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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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生育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和兰州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违反政策生育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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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需在兰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完成产检、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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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报销时需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蓝本》等材料。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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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处理 :若缴费中断超过3个月,需重新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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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费用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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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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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3个月生育津贴(以产前12个月缴费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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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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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3个月流产/引产享1.5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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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条件综合自兰州市医保局最新政策,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