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审减费的存在主要与以下因素相关:
一、审计机构的利益驱动机制
- 绩效收费模式:多数审计机构采用基本审核费+审减绩效的收费方式,审减额越高则收益越大。例如,部分地区规定审减额超过5%才能收取绩效费用,激励审计方主动核减工程量。
- 服务性质倾向:审计方受雇于建设单位(甲方),其职责定位偏向于为甲方控制成本,导致更关注核减而非核增。
二、建设单位的成本控制需求
- 投资节约动机:建设单位通过审减降低工程款支出,尤其房地产企业常将审减率作为成本管理指标,审减费用被视为必要支出。
- 风险规避:政府项目中,审计方为避免担责严格核减超报部分,即使不收取审减费,仍需通过审计确保资金合规性。
三、施工方结算行为的影响
- 高估冒算现象普遍:施工方为保障利润常虚报工程量或抬高单价,迫使审计介入核减,形成审减费产生的客观需求。
- 不平衡报价与组价错误:投标阶段的不当策略(如套错定额、理解偏差)导致结算争议,需审计纠偏并产生费用。
四、行业管理缺陷的衍生结果
- 造价管理薄弱:部分项目缺乏专业造价人员,招标控制价虚高、签证资料不全等问题频发,需依赖审计补漏。
- 制度执行不力:现场管理权责不清、签证流程不规范等漏洞,为高报提供空间,间接增加审计工作量及费用。
综上,工程审减费是多方利益博弈与制度缺陷共同作用的产物,既反映市场化的审计服务定价机制,也暴露了工程建设领域的管理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