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慢特病)的最新政策规定,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病种目录与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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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数量增加
职工医保病种由33个增至40个,居民医保病种由30个增至42个,覆盖更多疾病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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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认定标准
全市执行统一认定标准,不再区分职工和居民医保,保障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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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保障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门诊慢特病资格保留,按异地就医政策报销。
二、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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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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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按住院待遇执行,纳入门诊统筹基金及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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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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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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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最高累计支付1800元(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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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种以上最高累计支付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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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分类与待遇
病种分为Ⅰ类和Ⅱ类,分别设定待遇享受期限,具体标准见《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目录、年度限额、待遇享受年限》。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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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调整机制
原病种未纳入新目录的,按病种映射关系调整至新病种继续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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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按长期病种报销,临时外出就医按短期病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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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需严格规范诊疗行为,防止超量、超范围用药。
以上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减轻了门诊慢特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