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24年慢特病医保报销新规要点
一、政策适用范围与病种调整
- 统一病种目录: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及准入标准,覆盖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 新增病种:原有28类病种基础上新增9类,包括地中海贫血、结核病、慢性骨髓炎、阿尔茨海默病等,总病种增至38类。
二、报销比例优化
- 职工医保:
- 门诊特殊疾病:在职人员报销89%,退休人员91.2%;
- 门诊慢性病:在职人员80%,退休人员85%。
- 城乡居民医保:
- 门诊特殊疾病:一般居民70%,大学生90%;
- 门诊慢性病:一般居民70%(原50%),大学生90%。
三、年度支付限额
- 特殊疾病:与普通门诊、住院等合并计算,累计不超过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慢性病:
- 21类原病种(如糖尿病、高血压)沿用原限额;
- 新增病种:如慢性骨髓炎、阿尔茨海默病等,职工医保年度限额5000-10000元,居民医保4000-8500元;
- 多病种叠加:同时患多种慢性病时,最高限额基础上每增加1个病种,职工医保增加1000元、居民医保增加800元,累计最多叠加3个病种。
四、经办流程简化
- 资格认定:确诊后医保系统自动识别并登记,无需主动申请。
- 异地就医:备案后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如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享受报销待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 政策衔接:门诊慢特病待遇与普通门诊统筹、“两病”用药保障等可叠加享受。
- 执行时间:新规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以上调整旨在降低患者经济负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具体操作可咨询医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