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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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 顺产:128天
- 难产(含剖宫产):143天
-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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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
- 怀孕未满3个月流产(含异位妊娠):15天
- 怀孕满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42天
- 怀孕满7个月以上流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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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
- 放置宫内节育器:7天
- 取出宫内节育器:3天
- 输卵管结扎:30天
- 输精管结扎:15天
- 输卵管复通术:30天
- 输精管复通术:15天。
注意事项:
- 生育或流产时合并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天数按就高原则领取,不叠加享受。
- 参保职工生育当年度所在单位上年度没有参保记录的,其生育津贴按生育时上年度漳州市最低缴费基数计发。
举例:
假设某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则:
- 顺产的生育津贴为:元
- 剖宫产的生育津贴为:元
- 剖宫产双胞胎的生育津贴为:元
以上计算结果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申报和审核结果为准。
生育津贴的申领
申领条件:
-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 在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申领材料:
- 《福建省生育保险待遇申领申请单》
- 《生育服务登记表》(妊娠意外中止,未及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表》的,可提交《结婚证》替代)
-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
- 申请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信息。
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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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
- 打开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
- 左上角参保地市选择漳州市。
- 在业务经办中点击生育津贴申报。
- 根据提示信息填写相关信息以及上传所需附件材料。
- 点击保存。
- 该业务审核时效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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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申报:
- 参保人或单位经办人携带参保人本人已结算过的生育医疗费用相关的出院小结(如门诊流产的可携带门诊病历)、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银行卡号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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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一件事:
- 在设有产科的医院内分娩的,参保女职工可在医院指引下走“出生一件事”申报流程。
- “出生一件事”可同时办理生育费用结算、生育津贴申报、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预防接种证办理、新生儿落户、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社保卡办理等多部门业务。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和流程请以当地社保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如有需要,请咨询漳州市社保中心,电话:0596-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