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赔偿的现金短缺应计入 “其他应收款” 科目。
具体会计处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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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现金短缺时:
- 借记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记录待处理的损失)
- 贷记 “库存现金”(调整现金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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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明原因并确认赔偿时:
- 借记 “其他应收款——出纳”(确认应向出纳收取的赔偿款)
- 贷记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核销待处理损失)。
其他选项排除说明:
- “管理费用”:用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
- “营业外支出”:适用于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损失(如自然灾害)。
- “待处理财产损溢”:仅为过渡科目,最终需根据原因转入其他科目。
总结:
出纳责任导致的现金短缺赔偿属于企业应收款项,需通过 “其他应收款” 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