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与企业养老金不冲突。以下是具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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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与目的不同
- 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目的是为参保人提供更加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选择,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 企业养老金:即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旨在为企业员工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障,提升员工的福利待遇和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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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主体与方式不同
- 个人养老金:由个人自愿缴纳,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
- 企业养老金: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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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不同
- 个人养老金: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即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领取环节,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企业养老金: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或数额缴纳的企业年金费用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年金进入市场运营后会产生投资收益,这部分收益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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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运营模式不同
-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参加人可以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
- 企业养老金:一般由企业年金理事会或法人受托机构负责投资运营,投资决策权通常集中在企业或受托人手中。
个人养老金与企业养老金在多个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两者各有特点,互不冲突。它们共同构成了我国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为参保人提供了更加全面和灵活的养老保障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