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在东莞可以结算了。
深圳参保人在东莞就医,若已按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即可在东莞的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直接结算。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异地就医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应当选定一家联网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在非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在结算比例方面:
- 参保人已按规定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或者市外转诊手续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执行市内就医支付比例。
- 参保人在异地急诊抢救的,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90% 支付。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在市外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基本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支付比例的 80% 支付。
广东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门诊特定病种与深圳市内的一致,深圳市执行全省统一的 52 个病种范围。同时,省内异地生育就医人员实行 “免备案” 直接结算,参保人可在东莞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社保卡或身份证,刷卡(码)直接结算门诊产检和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