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溪市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下是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及相关信息:
1.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
- 起付标准:800元/人次。
- 报销比例:
- 800元以下部分:不报销。
- 800元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
- 超过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0%。
- 二级医院:
- 起付标准:500元/人次。
- 报销比例:
- 500元以下部分:不报销。
- 500元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5%。
- 超过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0%。
2.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
- 起付标准:800元/人次。
- 报销比例:
- 800元以下部分:不报销。
- 800元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5%。
- 超过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50%。
- 二级医院:
- 起付标准:400元/人次。
- 报销比例:
- 400元以下部分:不报销。
- 400元至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0%。
- 超过10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60%。
3. 政策背景与依据
- 本溪市医保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了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 政策依据:《本溪市关于进一步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 注意事项: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依次降低2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人次。
4. 其他注意事项
- 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可能因个人医保类型(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而有所不同。
- 特殊疾病(如结核病、病毒性肝病或精神病)在专科医院住院治疗时,不设起付标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政策或个人情况,建议咨询本溪市医保局或相关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