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内的城乡医保是通用的。根据相关信息,浙江省的城乡医疗保险在全省范围内是通用的,参保人员可以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内跨市就医、购药,通过全省“一卡通”平台实现异地直接联网结算。
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流程
- 就医: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 结算: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与个人实时结算,医保报销部分直接划入个人账户。
- 报销:如有部分医疗费用需要个人先行垫付,可凭相关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报销。
注意事项
- 定点医药机构:仅限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医保卡。
- 医保待遇: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医保政策执行。
- 备案: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备案,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仍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异地就医备案办理
- 办理对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市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 办理方式:线上办理可通过“浙里办”APP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线下办理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虽然省内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备案,但建议在就医前通过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浙里办”APP查询确认就医地医疗机构是否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具体政策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及时关注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如有疑问,可拨打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服务热线1234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