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
慢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情况主要 取决于是否属于急诊情况或经过特殊申请并获得医保部门的批准 。以下是具体的报销规定:
- 非定点医院的一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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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药在非定点医院开具的一般情况下是不可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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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急诊除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规定是不予报销的。
- 急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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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急诊情况下,或者经过特殊申请并获得了医保部门的批准,那么还是有可能获得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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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参保人员提供相关的医疗费用明细、病历等资料,并按照医保部门的规定进行申请。
- 特殊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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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门诊慢特病,如果未能直接持卡结算,在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可持发票等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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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急诊在非本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发生的属本人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在急诊医疗结束后持相关材料到本人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结算。
- 跨省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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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跨省就医时,门诊特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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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作为就医地均能提供10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慢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情况较为复杂,主要取决于是否属于急诊情况或经过特殊申请并获得医保部门的批准。建议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就医时,尽量保留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病历等资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