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部分地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变更的网上申请方式:
- 北京
-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登录 “北京医保公共服务” 网上服务大厅,选择【个人登录】进入个人账号登录界面,首次登录需先注册。登录成功后,在【我要办】里,城镇职工选择【城镇职工个人服务】—【职工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城乡居民医保(含一老一小)选择【城乡居民个人服务】—【居民个人基本信息变更】业务。点击需要变更的定点医院后,输入新选定的定点医院,更改后点击【提交】,提交成功页面会显示【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成功】或相关确认信息,点击 “确认” 完成变更。
- “京通” 小程序:进入小程序主页后,在热门专题点击【医保服务】,如未登录会跳转到登录页面进行身份信息认证。城镇职工选择【职工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点击要更改的定点医院右侧的 “选择” 项,在搜索栏里输入新选定的定点医院后确认,最后查看修改后的定点医院再点击【提交】;城乡居民医保(含一老一小)选择【居民个人基本信息变更】进行定点医院更改,提交成功后页面会显示操作结果,点击 “确认” 完成变更。
- 广州:打开 “穗好办” APP,底部点击 “办事”,找到 “医保” 专题,点击 “更多”,选择 “更改选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点击 “材料清单”,下载 “个人书面承诺”,打印后填写信息并签名,准备好材料后点击下方 “申办”。在页面内逐步填写办理信息,点击 “下一步”,上传申请材料,点击 “提交”。申请提交后可通过 “医保专题” 内的 “业务进度查询” 查看办理进度。
- 焦作:手机打开微信 / 支付宝搜索 “河南医保”,点击 “我要办”,选择 “门诊慢特病模块”,点击 “申请变更享受待遇医院” 进行申请;也可网上登录 “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ylbz.henan.gov.cn),进入 “个人服务 - 经办服务”,点击 “申请变更享受待遇医院” 进行申请。需注意同一病种每人每年最多变更 3 次,变更待遇享受定点医疗机构后,在新变更定点医疗机构,慢性病待遇次月 1 日生效,变更当月慢病待遇在原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且门诊重症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线上变更需本人申请,暂未开通代申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