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退休人员的医保档次根据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和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以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年限来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 停止缴费并享受待遇的条件:2024 年及以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手续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 25 年,其中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 15 年,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档次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满 15 年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不满 15 年的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待遇。对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不满 15 年的人员,可申请由其本人继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至 15 年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确认本市为退休后待遇享受地,但本市实际缴费年限不满 10 年的,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至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 10 年。本市实际缴费年限满 10 年,但缴费年限不符合规定的,可以由其本人按下列规定继续缴费:
- 选择停止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的,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并缴纳医疗保险费至符合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满 10 年。
- 选择停止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待遇的,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并缴纳医疗保险费至符合规定的累计缴费年限。
退休时确认的退休档次,即为最终选定退休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