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3月,黑龙江省三胎政策以《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第6次修正)》为基础,结合各地市具体措施实施,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生育及育儿补贴标准
-
省级统一规定
全省范围内对依法生育二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实施育儿补贴制度,补贴标准由各地市自行制定,适当向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倾斜。 -
地方性补贴细则
- 绥芬河市:三孩家庭一次性发放生育补贴1万元(单方符合条件减半),每月发放育儿补贴600元(单方300元),补贴持续至子女满3周岁。
- 齐齐哈尔市:生育三孩家庭可获得一次性补贴1万元,每年额外发放3000元育儿补贴至子女满3周岁。
- 双鸭山市:三孩家庭每月补贴1000元,发放至子女满36个月,每年年底统一发放。
二、配套支持政策
-
假期保障
- 产假:女方产假180日(含法定节假日),难产或剖腹产增加15日;男方护理假15日。
- 育儿假:用人单位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10日育儿假,工资照发。
-
托育服务支持
-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提供2-3岁幼儿托育服务,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运营补贴。
- 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提高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三、申报条件及流程
-
基本要求
- 子女出生时间需在2021年10月29日及以后。
- 父母至少一方为当地户籍,子女需落户申报地。
-
材料清单
- 夫妻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服务卡、社保缴纳证明(部分城市要求)。
-
申报方式
- 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或村屯提交申请,填写《育儿补贴申请表》,单亲家庭可单独申报。
四、其他优化措施
- 取消生育限制:再婚家庭生育子女数不计入新家庭子女总数,可生育三孩;全面取消社会抚养费及生育审批制度。
- 特殊家庭保障: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生活、养老、医疗及精神慰藉等帮扶,并在老年人福利中给予优先照顾。
如需具体申领细则,建议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卫生健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