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费标准因地区和项目类型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信息的详细说明:
1. 收费标准概述
水土保持补偿费主要根据征占用土地面积、土地所在区域及项目类型进行计征,以下是主要标准:
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
- 东部地区:每平方米不超过 2 元。
- 中部地区:每平方米不超过 2.2 元。
- 西部地区:每平方米不超过 2.5 元。
矿产资源开采项目:
- 建设期间:按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标准与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相同。
- 开采期间: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开采量计征,每吨 0.25 元;石油、天然气按占地面积按年征收,每平方米每年不超过 2 元。
取土、挖砂、采石等项目:
- 按取土、挖砂、采石量计征,每立方米 0.5-2 元。
排放废弃土、石、渣:
- 按排放量计征,每立方米 0.5-2 元。
2. 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可能根据地方政策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例如:
- 海南省: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1.7 元。
- 江苏省: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收费标准为每平方米 1 元。
3. 特殊说明
- 水库淹没区不在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范围之内。
- 对于生产技术先进、管理水平较高、生态环境治理投入较大的企业,部分地区可能采取从低原则核定收费标准。
4. 总结
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因地区和项目类型而异,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在东部地区每平方米不超过 2 元,中部地区不超过 2.2 元,西部地区不超过 2.5 元。对于矿产资源开采和废弃物排放等项目,收费标准会有所不同。建议根据具体项目类型和所在地区查询当地政策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收费标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参考相关政策文件或联系当地水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