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标准因项目类型和地区差异有所不同,具体每平方米标准如下:
一、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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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遍标准:
- 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 1元至1.2元,不足1平方米按1平方米计算。
- 地区差异:部分地区根据地理位置划分,东部、中部、西部地区每平方米分别不超过 2元、2.2元、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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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调整:
- 北京:2021年起下调至 0.3元/平方米。
- 海南:标准为 1.7元/平方米。
二、矿产资源开采项目
- 建设期间:按征占土地面积一次性计征,每平方米 1元至1.2元,与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标准一致。
- 开采期间:
- 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开采量计征,通常 每吨0.5元(非露天)或 1元(露天)。
- 石油、天然气按生产井占地面积计征,每口井不超过2000平方米,每平方米每年 1元至1.2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重复计征规则:若已按土地面积或开采量计征,取土、挖砂、排放弃渣等活动不再重复计征。
- 地区政策差异:具体执行标准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如北京、海南),建议咨询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