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档社保门诊的报销方式如下:
-
普通门诊
- 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深圳医保一档参保人拥有个人账户,社保卡所有金额均可用于门诊刷卡、药店买药。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凭本市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个人自付。
- 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参保人连续参保满一年,在同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或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70%,年满70周岁以上的支付80%。
-
特定门诊
- 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性病以及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门诊大病的参保人,可享受特定病种的医保待遇。这些特定病种的认定需遵循相关政策规定,经申请并通过审核后,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可按相应比例报销。
-
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
- 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和治疗的报销比例为8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
门诊输血费用
-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发生的普通门诊输血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90%。
深圳一档社保门诊报销涵盖多种情形,包括普通门诊的个人账户支付与统筹基金报销、特定门诊的病种待遇,还有门诊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及输血费用的相应报销比例,为参保人提供了较为全面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