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二档产检可以用,具体情况如下:
- 市内产检:参保人正常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12 个月,同时办理了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可在深圳任意一家定点医院进行刷卡产检。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 12 个月,生育医疗费用可先由本人先行支付,待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 12 个月后的 1 年内,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 省内异地产检:深圳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具有生育或者计划生育服务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实行免备案直接结算,发生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如因系统问题等原因无法直接结算产检费用,市民可先行垫付,并在分娩后 3 年内,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 省外异地产检:在省外医疗机构产检需先自费,然后在分娩后 3 年内,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报销标准方面,分娩后,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一次性支付 2600 元,其余情况按照深圳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 2600 元部分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