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看病是可以报销的。根据《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看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600元后的部分可以获得报销,报销比例为50%~65%不等
具体来说:
- 1.起付标准:在一个参保年度内,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600元,即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600元后,超出部分可以报销
- 2.支付限额:在职人员的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200元,退休人员的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800元
- 3.报销比例:报销比例在50%~65%之间,具体比例根据就诊医院的等级有所不同。基层医院的报销比例通常高于高级别医院
例如,如果一位在职职工在某二级医院普通门诊看病花费1200元,其中1000元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费用,那么可报销的金额为(1000元 - 600元)* 55% = 220元,个人需要支付780元加上200元的自费部分,总共980元
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也有所扩大,可以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等
总的来说,广西职工医保在普通门诊看病是可以报销的,并且政策对退休人员有一定的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