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根据生育类型和参保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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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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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身份证、医保卡、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及明细清单、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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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医疗费用发票及明细清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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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参保单位需在参保人治疗结束30日内提交报销材料至当地医保机构,材料审核通过后录入系统并生成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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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拨付
- 医疗保险服务处审核材料(并发症需单独审核),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销款直接拨付至定点医疗机构账户。
二、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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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除上述医疗费用材料外,还需提供女职工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或《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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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单位将材料提交至医保机构,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并确保信息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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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育津贴先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本人。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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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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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生育需在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服务证》,后续生育无需重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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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生育证与身份证需在同一证件上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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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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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怀孕不满4个月300元,满4个月以上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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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剖宫产:分别按1600元、3800元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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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式手术: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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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 需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可通过“济南医保”等平台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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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 女职工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单位需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等。
以上流程及标准综合了山东省最新政策,具体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