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辽宁办理特病的手续和材料要求如下:
一、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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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申报阶段
- 申请人或家属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医手册等材料到所患疾病后续长期治疗医院,由医院填写《辽宁省驻沈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治疗特慢病鉴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医院医保办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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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阶段
- 申请人或家属将填写完整的表格及所有材料报送给省医保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即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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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复审阶段
- 特慢病患者需每季度第3个月的1-10日重新申报,携带最新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到原审核机构办理复审。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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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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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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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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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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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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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住院病志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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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病历(含诊断结果、治疗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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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诊断证明书(需明确标注特慢病名称及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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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审批表(由二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填写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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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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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或治疗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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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病种需提供专家评估意见或病理报告(如癌症、重症肌无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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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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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如沈阳、大连)的具体材料要求可能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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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复审 :未及时复审可能导致待遇中断,需关注医保通知或医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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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就医记录严格对应,虚假材料可能导致认定失败。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如沈阳市医保热线024-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