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是针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户的一项经济补助制度。以下是该政策的详细信息,包括补贴对象、标准、申报条件和办理流程等。
补贴对象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是指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且该子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或者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家庭。
双女户家庭
双女户家庭是指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
补贴标准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
每人每年960元,直至亡故为止。
双女户家庭
每人每年1080元,直至亡故为止。
申报条件
基本条件
- 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
- 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 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 年满60周岁。
特殊条件
- 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现无子女家庭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前三个条件,年满50周岁的提前纳入。
办理流程
申请
由个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
审核与公示
村(社区)受理、初审、评议、公示;乡镇(街道)计生岗审核、公示;县卫生健康局复核、审批、公示后逐级上报。
资金发放
奖励扶助金按年度发放,由金融代理机构年底前发放完毕。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通过提供经济补助,帮助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双女户缓解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特殊困难。该政策设有明确的补贴对象、标准和申报条件,并通过规范的流程进行管理和发放,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和公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