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2024年及最新产假规定,产检假每月可享受的天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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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1-6个月
每月可享受 1天产检假 ,用于妊娠确认及健康检查,期间工资按病假待遇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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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6-7个月
每月可享受 1天产检假 ,同样按病假待遇计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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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8个月
每月可享受 2天产检假 ,包含在预产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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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第9个月及以上
每月可享受 4天产检假 ,其中2天已包含在预产假中,其余2天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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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工资按全额或八成发放(具体比例可能因单位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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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遇特殊情况(如妊娠并发症),产假天数可能延长,但需医疗机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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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享受15天陪产假,与女方产假并行。
以上规定综合了国家法律及陕西省地方性政策,具体执行以单位实际操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