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保报销门诊费用主要有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两种方式,以下是具体介绍:
直接结算
- 确认条件:
- 参保地和就医地均已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或国家医保局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
- 参保人员已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同步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无需另外备案;其他有普通门诊就医需求的人员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备案方式:
- 线上: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 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 小程序等进行备案。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为例,点击医保服务→国家异地就医备案,进入异地备案小程序页面,点击 “异地就医备案申请”,通过实名认证后,选择备案类型,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完成备案。
- 线下: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就医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在结算时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按规定审核后支付。
手工报销
- 适用情况:参保人遇到参保地未开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未备案、个人参保状态异常等情况导致无法直接结算时,可按照原有报销渠道进行手工报销。
- 报销流程:
- 准备材料:一般需要准备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人身份证等材料,具体要求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可通过邮寄、现场提交或线上上传等方式,具体方式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 审核结算: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参保地规定的报销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审核通过后将报销款项支付给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