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4年浙江省医保报销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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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城乡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患者,可以在乡镇卫生院门诊部鉴定和申请,报销比例为50%,参保年度内一个病种最高限额300元,若同时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最高限额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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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城乡居民每人每年限额100元,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50%,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60%;城镇职工在职人员年度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年度限额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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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共济:城镇职工个人账户可以支付父母、配偶、子女在住院、门诊、购买药品等费用,使用前需在微信小程序陕西医保里绑定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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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的慢特病集中申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至2024年1月31日,申报条件包括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近两年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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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病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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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共41种,起付标准为在职人员800元/年,退休人员500元/年,报销比例为65%(退休人员70%),年度限额标准为一类慢性病5000元封顶,二类慢性病8000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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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共44种,起付标准为200元/年,报销比例为50%,年度限额标准为一类慢性病2500元封顶,二类慢性病5000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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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特殊病种共10种,起付标准为400元/年,城镇职工报销比例为95%,城乡居民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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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2024年浙江省医保报销的新规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