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天
根据最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内蒙古的生育假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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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国家法定产假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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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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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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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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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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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假 :男方享有25天的护理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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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在子女三周岁以前,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因此, 内蒙古的生育假总计为188天 ,即基本产假98天加上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奖励产假90天,再加上男方护理假25天以及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的育儿假。这些假期期间,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保持不变,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还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