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以下是关于中卫市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政策的更新内容:
1. 新增病种范围
- 自2023年1月1日起,中卫市对门诊特殊病种范围进行了调整:
- 新增病种: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儿童I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
- 调整病种:原居民慢性病肺结核调整为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
- 病种总数变化: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由16种增加至17种,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由15种增加至19种。
2. 政策调整背景
- 此次调整是为了配合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简化门诊就医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3. 待遇调整
- 具体待遇调整内容尚未明确,但政策中提到将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特殊病制度,不再增加新的病种,现有超出省统一范围的病种将继续保留。
4. 其他相关医保政策
- 中卫市还推出了城乡居民“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政策,参保患者可在二级及以下协议医疗机构备案后,享受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的最低50%报销待遇,且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足50%的按50%支付。
5. 查询与申请方式
- 参保人可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具备相应门诊特殊病种诊断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申请。
-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参考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通知或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政策解读或具体申请流程,建议访问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拨打当地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