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门诊报销年度限额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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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自2025年1月1日起,在职人员每年报销额度为2500元,退休人员为3000元。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0%,若同时患有“两病”,则年度报销总额为700元。
- 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不设起付标准的病种,如泌尿系统震波碎石治疗、精神病和结核病等,报销比例根据具体病种和医疗机构级别而定;设起付标准的病种,起付标准与普通门诊、住院合并计算,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方面,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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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般为几百元不等,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有所差异。例如,有的地区规定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00元左右,但这一数据并非全省统一标准,仅供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政策可能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